Wednesday, March 12, 2008

行走泰国之曼谷红灯区(29/02-02/03/2008)

在曼谷的夜晚,我们选择到帕蓬路(Patpong),这里是东南亚最著名的红灯区,其夜市也非常有名。

帕蓬路分为一、二街,是各式A go go bar及disco的集中地,并且以tiger show闻名,每天傍晚时分,所有路边小摊子的档主便开始忙碌起来,直至夜深为止。

大部份摊贩摆卖的主要是膺品T恤、袋子、手工艺品和纪念品等,类似我们的茨场街,游客在选定了心头所好之后,应先跟档主讨价还价,这样才可买到既便宜又称心如意的东西。

其实只要走近patpong时,一路上便会有人伸出一只手让我们看一张写着“DVD!SEX”的招牌。进入patpong时,中间是夜市摊贩,左右则是酒吧。

从敞开的大门望进酒吧,吧酒吧中间是一个舞台,四周由钢管围成,4-6个舞女只穿比基尼在台上狂舞。

走在街上,便有无数拉客的人上来搭讪,让我们去楼上看更加精彩的“tiger show”,我们在逛了一圈后,被一个拉客说服,跟着上去楼上,这间酒吧是需要交付100铢的酒钱,便能欣赏tiger show。

上到楼上,只见酒吧正中间一个舞台,周围设了约8根钢管,舞台上跳舞的女子都是全裸或半裸。

那些女子的表演极度不认真,眼光呆滞兼游移,有些甚至在台上嘻嘻哈哈的笑着边演边聊天,尤其是站在旁边的女子,跳舞跳的很不专业,只会不断的扭啊扭的,没有任何其他动作。

真正的焦点是站在中间的演出者,负责表演“泰式气功”,听说这是一种泰国独有的奇特东西,也亲眼见证写字、投飞标、酒瓶、抽烟、吹喇叭等不一定要用手或用嘴来做,原来我们的身体还有很多开发的潜力。

其实这是一个蛮恶心的事,看了一会我就觉得很闷,只好左顾右盼,却发现身边的两位旅伴很专注地在看,唉,看来男女的审美观点真的不太一样。

看到一半,我的两位旅伴想到另一间酒吧看看,身为旅伴当然是相随啦!

我们过后又被另一名拉客带上另一间酒吧,同样告诉我们100铢一瓶酒+看表演。

上到楼上,其实与之前的没分别,当时就觉得相同,不过这间的女郎比较狼,猛要顾客请喝水,而且表演的人年龄较偏高,身材更差,肚腩更大,更不专业,只会在舞台上猛向顾客讨小费,给少的话更会摆臭脸。

我们叫了酒后不久,便有人来收钱,竟向我们征收2400铢,哇靠,明明说好100铢的呀,但人在异国,语言不通,只能让人宰杀,我们斗不过他们,惟有乖乖付钱。

当时阿雄因为一时气难消而一口气喝光酒,而且说没心情继续看,要离开,而我们则认为既然花了那么多钱,虽然没心情,但也要继续坐下去,慢慢喝酒!

我向来很喜欢泰国,如今首次遇骗就在泰国,不过这并不会影响我对泰国的印象,我还是很喜欢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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