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公正”的
法律下人人“平等”
有權有勢才有“正義”
休息兩天
天天都很放縱自己
直到昨天才有時間看報紙
看著蒙古女郎炸尸案開審的報道
發現比起上星期的報道
少了很多真實
後來與同業吃晚餐時
才知道原來這個案件最後可能會向當年前副首相的案件
會被壓下
而且被壓的不是報章報道
而是法庭被壓
律師不能問些太敏感的課題
那怎樣公平審訊?
就如這個案件中的某驚人內幕
竟被壓下
不能深入追問
幸好法官也算公正
在爆出驚人內幕時雖然沒來得及抄下
至少他願意聽證人重說
將該高官的名字記錄
不過旁聽律師想發問也被罵?
主控官和旁聽律師不是該同一陣線嗎?
誰都知道那個家伙色啦!
竟一直否認
簡直沒種
敢做不敢認!
還有就是第一證人
明明就還有很多東西可以挖
但主控官卻蜻蜓點水而已
而且若他們不傳召一些重要證人
那卻不是完蛋了?
雖然已預知結果
但還是不願接受!
唉!
雖然相信那個女人並非什麽好人
但同樣身為壞人
一個人怎樣壞
殺死就夠嘛!
為什麽要讓她死無全尸?
一位警官告訴我們
這宗案件的結果就如之前一宗失信案的判決
不過被釋放就代表沒罪?
不可能
警方不可能無證據就捉人
若無證據絕對不會隨便提出控訴!
但法律是“公正”的
當年設立法律的人
就是一些高官顯要
為什麽設立法律
就是要保護自己嘛!
身為高官顯要
身份也就非富即貴
也就是有錢有勢的人咯
那他們設立法律保護自己
也就讓後人有機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嘛!
所以相信案件的結果大家心裏都有數了
試想想
哪有人在被控上庭時
天天笑容滿臉招手
像選總統般!
但這些舉動
平時在電視上也有得看
那些有錢人
在上庭時也是同樣的動作
也是說自己是清白的
法律會還他公道!
去死吧!
狗血淋門前
屁話鬼連篇
政黨互鬥賤
府中人歸天
屁多放無妨
用錢買自由
法往富貴看
律朝勢力傾
窮若走錯路
人就是犯賤
靠人惟有死
誰能來搭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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